放疗是什么
放疗是使用高能射线的电离辐射作用杀死癌细胞来治疗肿瘤的方法,和手术、化疗并列为肿瘤治疗的三大手段。X射线、γ射线和带电粒子如电子、质子和重离子是用于癌症放疗的常见辐射类型。
根据放射源与人体的关系,放疗可分为外照射和内照射:电离辐射可以通过身体外的机器(外照射放疗)来实施,也可以通过来自放置在癌细胞附近的放射性物质(内照射放疗,也称为近距离放疗)。根据治疗范围,放疗还可分为局部放疗与全身放疗:局部放疗(内照射和外照射),和外科手术一样,是肿瘤患者重要的局部治疗手段之一。而全身放疗使用放射性物质,如放射性碘,在血液扩散以杀死癌细胞;也可以通过直线加速器对全身(或全皮肤)进行照射。
在美国大约一半的癌症患者在治疗期间接受了某种类型的放射治疗,根据美国放疗协会ASTRO的研究,约2/3的肿瘤患者在不同阶段能从放疗中获益。我国新发肿瘤患者约有20%~30%左右接受了放疗,只知道外科和内科治疗(化疗)、不知道还有放疗能治疗癌症,以及缺乏对放疗的正确认知阻碍了本来应该接受放疗的患者。肿瘤需要综合治疗,放疗的缺席可能会让绝大多数肿瘤治疗的效果大打折扣。
放疗是如何杀死癌细胞的?
放疗通过破坏肿瘤细胞DNA来杀死癌细胞。放疗既可以直接破坏DNA,也可以在细胞内产生带电基团(如自由基等),从而间接破坏DNA。
当癌细胞的DNA受损无法修复时,癌细胞便停止分裂或死亡。当受损的癌细胞死亡后,它们会被身体的自然过程分解和消除。
放疗是否只杀死癌细胞?
不,如同外科手术会不可避免的切除正常组织、化疗药物会不可避免的杀灭正常细胞一样,放疗也会破坏正常细胞,导致副作用。
医生在规划放疗的过程时,要考虑到放疗对正常细胞的潜在损伤。科学家做过很多这方面的研究,身体所有部位的正常组织能够接受的安全受照剂量(受照的体积剂量和最大剂量等)目前都是知道的。医生利用这些信息帮助他们决定在治疗期间瞄准何处进行照射,以及如何更好的避开肿瘤周围的正常脏器和组织。
放疗都能达到哪些治疗目标?
放疗有时是以根治为目的的(也就是说,希望通过放疗来治愈癌症)。在这种情况下,放疗可以单独使用,也可以与手术、化疗/靶向药物治疗或两者结合使用。
根治性放疗:
放疗为首选根治治疗:肿瘤生长在重要器官或邻近重要器官,手术切除将严重影响重要器官的功能或无法彻底切除,同时肿瘤对放射线敏感,放疗能有效控制或消灭肿瘤。例如头面部皮肤癌、鼻咽癌、头颈部恶性肿瘤(包括扁桃体癌,口腔癌,口咽癌等)。还包括不可手术的早期肺癌,SBRT立体定向放疗能达到和手术一样的效果。
放疗为主要的治疗手段之一:外科手术是大多数常见肿瘤的首选局部肿瘤治疗方法,然而目前外科发展的趋势是对早期肿瘤缩小手术范围,目的是保留病人器官的功能,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,于是放疗作为一种辅助治疗可以在手术前和手术后使用,以提高肿瘤的局部控制率。
对局部晚期的肿瘤,在技术上无法切除,使用放疗使肿瘤缩小,使这些病人有接受手术切除的可能,或单独进行放疗或放疗加化疗。虽然这些晚期病人的疗效不够好,然而总有一部分肿瘤能被放疗控制,使病人的生存期延长和生活质量改善。这包括肺癌、食管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头颈部肿瘤、精原细胞瘤、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等。
姑息性放疗:
放疗也可能是姑息性的。姑息的治疗目标不是治愈癌症,而是缓解症状,减轻癌症带来的痛苦。姑息性放疗常用于局部晚期癌症病人,手术、放疗和其他局部治疗方法已经不可能控制肿瘤,或用于已经发生了远处转移的肿瘤病人,现代的治疗方法已不可能挽回他们的生命。当然,当上述病人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时,一般不必进行局部治疗。然而,当各局部肿瘤的存在引起严重症状和体征时才可考虑使用放疗,目前在于缓解肿瘤引起的临床症状和体征。为方便治疗,一般采用大分割放疗,即每天大剂量3~5Gy,甚至更高,少数几次照射在1~2周内完成。骨转移是最常见的指征,放疗对骨转移,尤其是溶骨性病变有较好的止痛作用。对于脊椎转移的局部放疗还可能预防截瘫的发生。对椎体和肢体长骨病灶的放疗还可防止病理性骨折的发生。
颅内转移性肿瘤可引起颅内压增高、中枢神经定位症状(如复视、口角歪斜)等。多发性的脑转移瘤,常给予全脑照射,然后局部加量放射。对孤立性的脑转移肿瘤,也可以全脑照射后加X刀或γ刀照射。
对肿瘤引起的压迫导致病人产生严重的临床症状,如肺癌的上腔静脉压迫综合症,放疗常可以缓解症状
什么时候患者可以接受放疗?
病人可以在手术前、手术中和手术后接受放疗。有些病人可以只接受放疗,不需要手术或其他治疗。有些患者可同时接受放疗和化疗。接受放疗的时间点取决于正在接受治疗的癌症类型和治疗目标(根治性的或姑息性的)。
手术前接受放疗称为术前放疗或新辅助放疗。新辅助放疗可用于缩小肿瘤,以便手术切除,降低术后复发的可能性。
在手术过程中进行放疗被称为术中放疗(IORT)。术中放疗可以是外照射放疗(光子或电子)或近距离放疗。在手术过程中进行放疗时,附近的正常组织可以被物理防护起来以免受到辐射。当正常结构过于接近肿瘤时,有时使用IORT使得外照射放疗成为可能。
术后接受放疗称为术后放疗或辅助放疗。
某些复杂手术(特别是腹部或骨盆)后给予放疗可能会产生过多的副作用;因此这种情况下在手术前接受放疗可能更安全。
同时给予化疗和放疗,有时被称为同步放化疗。对于某些类型的癌症,化疗和放疗的结合可能杀死更多的癌细胞,增加治愈的可能性,但它也可能导致更多的副作用。
接受放疗后,患者需定期接受肿瘤放疗医生的随访,以监测他们的健康状况,并检查可能的癌症复发情况。
放疗会让患者有辐射性吗?
除了在体内植入永久性的放射性粒子,其它的都不会。
在临时的近距离治疗中,当放射性物质放置在体内时,病人是有辐射性的;然而,一旦放射性物质被取出,病人就不再具有辐射性。对于临时的近距离放疗,医院特殊的房间里,保护其他人免受辐射。
在永久性近距离放疗中,放射源植入后,植入材料在数天、数周或数月内都有放射性。在此期间,病人是有辐射性的。然而,到达皮肤表面的辐射量通常很低。但无论如何,这种辐射可以通过辐射监测器检测到,在数天或数周内需要限制和孕妇以及儿童的接触。
某些类型的全身放疗可能会暂时使病人的体液(如唾液、尿液、汗液或粪便)放射出低水平的辐射。接受全身放疗的患者可能需要在这段时间内限制与其他人的接触,特别是避免与18岁以下的儿童和孕妇接触。
如果需要任何这些特殊的预防措施,病人的医生或护士可以为家属提供更多的信息。随着时间的推移(通常是几天或几周),体内滞留的放射性物质会分解,这样病人体外就测量不到任何辐射了。
放疗潜在的副作用是什么?
放疗可以引起早期(急性)和晚期(慢性)副作用。急性副作用发生在治疗期间,慢性副作用发生在治疗结束后的数月甚至数年。所产生的副作用取决于接受放疗的部位,每天给予的剂量,总的剂量,病人的总体身体状况,以及其他同时给予的治疗。
急性副作用是由于正在治疗的部位迅速分裂的正常细胞受损造成的。这些影响包括暴露于辐射下的皮肤刺激或皮肤损伤。例如,当头部或颈部放疗时,唾液腺受损或脱发,或下腹部放疗时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问题。
治疗结束后,大多数急性副作用消失,但一些副作用(如唾液腺损伤)可以是永久性的。如果在放疗期间接受药物氨磷汀(Ethyol?)治疗,可以帮助预防唾液腺的放射损伤。氨磷汀是唯一被FDA批准用于放疗期间保护正常组织的药物。这类药物称为辐射防护剂。其他潜在的辐射防护剂正在进行临床试验。
疲劳是放疗的一种常见副作用,不管身体的哪一部分被治疗。腹部放疗时,恶心或呕吐是常见的副作用;脑部接受放疗时,恶心或呕吐有时也会发生。药物有助于预防或治疗过程中的恶心和呕吐。
放疗的晚期副作用可能发生,也可能不会发生。根据治疗的部位,晚期副作用包括:
纤维化(疤痕组织替代了正常组织,导致受影响区域运动受限)。
肠道损伤,引起腹泻和出血。
记忆功能受损。
生育功能受损。
极少数情况下,可能有因辐射引起的第二种癌症。
放疗后发生的第二种癌症取决于被治疗的身体部位。例如,接受胸部放疗来治疗霍奇金淋巴瘤的女孩此后患乳腺癌的风险增加。一般来说,接受放疗的儿童或青少年癌症患者患上第二癌症的终生风险最高,这也是为什么儿童或青少年接受质子治疗获益更大的原因。
除了放疗外,病人是否有晚期副作用也取决于癌症治疗的其他方面,以及他们个体的危险因素。一些化疗药物、遗传风险因素和生活方式(如吸烟)也会增加晚期副作用的风险。
当建议放疗作为病人癌症治疗的一部分时,放疗医生需要仔细权衡已知的治疗风险,是否超过该患者的潜在利益(包括症状缓解、肿瘤缩小或可能性的肿瘤根治)。数以百计的临床试验结果和放疗医生的个人经验,将帮助放疗医生决定哪些病人可能受益于放疗。
下期我们来看看一个完整的放疗是怎样完成的。
敬请